20160425

[講座] 表演藝術的幕後與多樣化連結 ─ 藝文製作的甘苦






[先講結論好了] 
1. 你若喜愛藝文團體,那麼請買票入場參觀或看戲/舞/聽歌,這是對表演工作者最好的鼓勵。 
2. 若你想要在台灣從事藝術工作,在台灣的環境還需要更多人認同你。不然就是在強大競爭者中脫穎而出。

 [本文] 時間:2016.04.25(Mon.) 1930-2120 
地點:台大藝文中心雅頌坊 
講者: 古育仲 (YC Johnny Ku)#鄭智文




上次來雅頌坊是聽 Paochang Tsai 分享聲音藝術(他去俄羅斯與美國學習的成果) 
上上次則是跨刀唱布拉姆斯的愛之歌(不過唱砸了) 
更早之前是排練台大校友合唱團的演出 
更早更早,這裡是小教堂,是憲兵隊駐紮的地方 
兩週前不知發啥神經,看到BBS台大藝文中心的廣告 
於是就報名系列活動了 
本來是跟 TA SU 的組合,不過因為通告的關係改成鄭導,不過無妨
兩人豐富的Production Experience,大概介紹了一般劇場表演(以音樂劇為例)製作的流程與大概的生命週期。算是很入門的說明。我大概寫一些我覺得重要的事

 1. 一般美國在新製作的週期約36個月至60個月 重製經典的週期約24至36個月 但在台灣被壓縮至6至12個月甚至可能更短 製作經費更是天差地遠。
 2 台灣比較欠缺的是:
 (1)工作坊:包含選角與讀劇,劇本集體開發與試演
 (2)正式試演:以國外劇場來說,有可能在正式演出前在其他地方試演,以音樂劇來說,如果要在美國紐約百老匯上檔,可能會先在西雅圖試水溫,(按:以歐洲歌劇來說,則可能在比利時試演,最後在英國或德國劇場正式推出)
 3. 鄭導很直接地說出商業製作與獨立製作遇到的困境 前者在於極力壓縮製作時間以節省開銷,後者則是燃燒所有製作人員的熱情
 4. 提問的觀眾有提到授權的問題,是好的提醒,可惜可以延伸到,除了製作的劇本與音樂要考量授權的問題之外,其實愛樂可以想想,劇本授權釋出的可能。

 其實,不只是音樂劇 在台灣,舉凡藝文展出、演出,都有製作的問題 由於市場太小,要推出定目劇或經典劇,除非像吳念真那樣把人間條件做成系列作,一直修改劇本,不然很難在很短的時間回收製作成本。新龜兔賽跑花了十一年、雙城戀曲花了前前後後五十場,才把成本攤平。

 很大的原因,還是在於人才培養的強度以及市場決定了一切 即使是之前兩岸交流做的市場媒合,還是有兩岸製作習慣需要磨合的問題。 雖然就是因為台灣藝文製作環境的惡劣,造就了許多非常厲害的劇場人,但畢竟這不健康。
 除了政府單位過於繁瑣的補助機制害慘藝文團體外,藝文推廣政策的陳腐,也造就了一般民眾不願意使用者付費,以合理的價錢購票入場。
 在觀眾提問時,第一位他校藝文中心的成員提的校園推廣意見便是如此,美其名希望製作單位能以分享、共享的方式授權製作,卻沒有考量製作成本,聽下來,我覺得就和一般政府單位壓榨廠商一樣能凹就凹。沒有考量智慧財產與授權的重要性。
 後來有觀眾提到原住民智慧財產一事,這倒是,原住民祭儀或是音樂是否可以拿來製作,的確是在製作期需要跟法務確認的。

在台灣,藝文製作並不是被尊重的工作,如果要從事這類工作,多半是靠著熱情燃燒自己的生命。 畢竟市場實在太小了,定目劇很難撐得起來,除非像吳念真那樣人間條件系列一直改編。 再來就是延續性的問題,製作方與投資方能不能忍受非常長期的燒錢,我要打問號。 還有演出者自己的覺醒也是。讓專業回歸專業,使用者付費,觀眾要習慣以合理價格購票入場,而不是巴望著超低折扣或是免票入場。 如果你希望扭轉這樣的局面 那麼,就一起購票入場吧,這才是對表演工作者最好的鼓勵。 同時,表演者需要有更多挑戰者的挑戰,才能相互砥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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