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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0523

[講座] 藝術行政現身講座:動身體,做自己──雲門教室身體教育推廣分享




時間:2016.05.23(Mon.) 1930-2100
地點:台大藝文中心雅頌坊
講者:溫慧玟

今天的講座是系列講座的最後一場
雲門舞集很多人不陌生
雲門舞蹈教室應該比較多人陌生了

我在大學合唱團時代有在合唱營裡接觸到身體開發這件事
本來以為跟舞蹈沒有關係
後來接觸雲門後發現其實是緊緊相連的

溫執行長整場講座下來很讓人感到溫暖,我筆記幾個重點:

1. 和自己談戀愛
2. 舞蹈教室的目的:養成專業的藝術參與者
3. 父母(我認為還要加上:父父/母母)應要成為孩子的第一個舞伴
4. 擁抱是: open and close
5. 你多久沒有跟自己的父母擁抱了?
6. 安全感不等於依賴,安全感等於自在
7. 雲門舞蹈教室:沒有標準答案的課/跳屬於自己的舞
8. 我們都曾經是孩子
9. 雲門:保留孩子與生俱來的能力
10. 只有自己,才是正確答案
11. 勇敢創造自己的風景

最近我開始讓自己的身體動起來
上班時間減少騎機車、搭公車
改騎Ubike上班(台北松山->新北中和,距離約10-15公里間,端看我在哪裡結束騎乘)
基礎代謝率漸漸回復正常
人也稍微感覺有精神了(腦內啡吧)
我也覺得,與別人擁抱,是一種幸福的傳遞

我們的學習歷程裡,其實比較少有身體開發的事情
以前的體育課也比較少有老師會帶著孩子們開發自己
但老實說,如果有機會,真的好好認識自己的身體,跟身體做朋友
很多學習的問題其實就不是問題了

講座相簿




[2016 光陰地圖] May.23


最近一直心神不寧
晚上的講座一度不願前去
胃絞痛得很,公車又塞住

最後還是趕到了
溫慧玟老師的演講很溫暖
我不知道台大孩子能聽懂多少,做創業/藝術都是本著初心的
只是要撐10年,20年並不容易





(上下圖來源:臺灣大學藝文中心臉書粉絲專頁)

20160425

[2016 光陰地圖] Apr.25


晚上趕到台大雅頌坊聽講座
主題是我想聽的
主角是好朋友
還算是豐碩的收穫
回到熟悉的校園,感覺不錯

[講座] 表演藝術的幕後與多樣化連結 ─ 藝文製作的甘苦






[先講結論好了] 
1. 你若喜愛藝文團體,那麼請買票入場參觀或看戲/舞/聽歌,這是對表演工作者最好的鼓勵。 
2. 若你想要在台灣從事藝術工作,在台灣的環境還需要更多人認同你。不然就是在強大競爭者中脫穎而出。

 [本文] 時間:2016.04.25(Mon.) 1930-2120 
地點:台大藝文中心雅頌坊 
講者: 古育仲 (YC Johnny Ku)#鄭智文




上次來雅頌坊是聽 Paochang Tsai 分享聲音藝術(他去俄羅斯與美國學習的成果) 
上上次則是跨刀唱布拉姆斯的愛之歌(不過唱砸了) 
更早之前是排練台大校友合唱團的演出 
更早更早,這裡是小教堂,是憲兵隊駐紮的地方 
兩週前不知發啥神經,看到BBS台大藝文中心的廣告 
於是就報名系列活動了 
本來是跟 TA SU 的組合,不過因為通告的關係改成鄭導,不過無妨
兩人豐富的Production Experience,大概介紹了一般劇場表演(以音樂劇為例)製作的流程與大概的生命週期。算是很入門的說明。我大概寫一些我覺得重要的事

 1. 一般美國在新製作的週期約36個月至60個月 重製經典的週期約24至36個月 但在台灣被壓縮至6至12個月甚至可能更短 製作經費更是天差地遠。
 2 台灣比較欠缺的是:
 (1)工作坊:包含選角與讀劇,劇本集體開發與試演
 (2)正式試演:以國外劇場來說,有可能在正式演出前在其他地方試演,以音樂劇來說,如果要在美國紐約百老匯上檔,可能會先在西雅圖試水溫,(按:以歐洲歌劇來說,則可能在比利時試演,最後在英國或德國劇場正式推出)
 3. 鄭導很直接地說出商業製作與獨立製作遇到的困境 前者在於極力壓縮製作時間以節省開銷,後者則是燃燒所有製作人員的熱情
 4. 提問的觀眾有提到授權的問題,是好的提醒,可惜可以延伸到,除了製作的劇本與音樂要考量授權的問題之外,其實愛樂可以想想,劇本授權釋出的可能。

 其實,不只是音樂劇 在台灣,舉凡藝文展出、演出,都有製作的問題 由於市場太小,要推出定目劇或經典劇,除非像吳念真那樣把人間條件做成系列作,一直修改劇本,不然很難在很短的時間回收製作成本。新龜兔賽跑花了十一年、雙城戀曲花了前前後後五十場,才把成本攤平。

 很大的原因,還是在於人才培養的強度以及市場決定了一切 即使是之前兩岸交流做的市場媒合,還是有兩岸製作習慣需要磨合的問題。 雖然就是因為台灣藝文製作環境的惡劣,造就了許多非常厲害的劇場人,但畢竟這不健康。
 除了政府單位過於繁瑣的補助機制害慘藝文團體外,藝文推廣政策的陳腐,也造就了一般民眾不願意使用者付費,以合理的價錢購票入場。
 在觀眾提問時,第一位他校藝文中心的成員提的校園推廣意見便是如此,美其名希望製作單位能以分享、共享的方式授權製作,卻沒有考量製作成本,聽下來,我覺得就和一般政府單位壓榨廠商一樣能凹就凹。沒有考量智慧財產與授權的重要性。
 後來有觀眾提到原住民智慧財產一事,這倒是,原住民祭儀或是音樂是否可以拿來製作,的確是在製作期需要跟法務確認的。

在台灣,藝文製作並不是被尊重的工作,如果要從事這類工作,多半是靠著熱情燃燒自己的生命。 畢竟市場實在太小了,定目劇很難撐得起來,除非像吳念真那樣人間條件系列一直改編。 再來就是延續性的問題,製作方與投資方能不能忍受非常長期的燒錢,我要打問號。 還有演出者自己的覺醒也是。讓專業回歸專業,使用者付費,觀眾要習慣以合理價格購票入場,而不是巴望著超低折扣或是免票入場。 如果你希望扭轉這樣的局面 那麼,就一起購票入場吧,這才是對表演工作者最好的鼓勵。 同時,表演者需要有更多挑戰者的挑戰,才能相互砥礪。